我省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合格考”)信息技术科目机考的评卷、成绩统计及等级转换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就成绩发布工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成绩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发布,考生登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高中学考报名平台”),凭本人考籍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在日常管理-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本人成绩。
二、成绩呈现
我省高中学考合格考信息技术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考生各科目等级成绩按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当次当科目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15%,B等30%,C等30%,D、E等共25%,E等不超过3%。其中A、B、C、D等为合格,E等为不合格。
三、成绩复核
(一)考生申请。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信息技术科目机考成绩有异议,应下载《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机考成绩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样见附件),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内相关内容,于6月27日16:0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其中,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在校生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提交《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其他类型考生直接向报名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表》。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复核的具体内容为:各题是否有漏评;科目总分是否等于各题得分之和;等级转换是否准确等。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内容。不提供总分和各小题得分情况,不提供评卷信息。超出本条规定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信息汇总。各县级教育考试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对考生的《申请表》审核汇总后,于6月28日12:00前登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管理平台”),进入“成绩复核”栏目,按要求录入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信息,并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结果告知。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认真复核。复核完成后,通过高中学考管理平台下发复核结果,由县级教育考试机构下载后通知考生;考生也可自行登录“高中学考报名平台”查询复核结果。经复核发现成绩有误的,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程序予以变更,并通过市、县级教育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考生接到通知后可登录“高中学考报名平台”重新查阅成绩和打印成绩证明。
四、成绩证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考生因出国留学、转学到外省等,需要出具《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的,由考生凭考籍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高中学考报名平台”,进入“日常管理-成绩证明”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我省成绩证明采用两种方式验证。第一种为二维码验证。可使用手机扫描成绩证明上的二维码完成验证。第二种为网站验证。可凭考生考籍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成绩证明》上呈现的网址,登录“高中学考报名平台”,进入考生成绩查询页面完成验证。
五、密码重置
考生遗忘“高中学考报名平台”密码的,可在“高中学考报名平台”登录界面右下角,点击“忘记密码”按钮,输入本人报名时填报的证件号码、姓名、联系方式,通过验证后重置密码;如无法自行重置密码的,则需到本人学籍所在学校或原报名点进行密码重置。
附件: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机考复核申请表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