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教自考课程有变 部分课程可免考

从有关部门获悉,明年的高等教育自考部分专业课程将作一定调整。

部分课程可免考

根据通知,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专科)和监所管理专业(专科)等部分课程及专业课程设置将作适当调整,具体内容为:

一、凡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学分)。

二、自2004年起,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专科)中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5学分),将改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7学分)。已通过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5学分)的考生可免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7学分),并按7学分计。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的毕业总学分也将相应改为74学分。

有专业增加选考课

三、自2004年起,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计划中将增加“管理信息的收集与处理”(5学分)和“秘书实务”(6学分)两门选考课程。原该专业计划对考生所规定的“必须选考4门选考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9学分”,将调整为“选考3-4门选考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6学分”;毕业总门次必须达到13门(含)以上,总学分必须达到69学分(含)以上。

四、自2004年起,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涉及改动的课程是:①(0862)宪法(二)(4学分)改为(0212)宪法(一)(4学分);②(0210)法理学(二)(5学分)改为(0211)法理学(一)(7学分);③(0215)刑法原理与实务(6学分)改为(0919)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④(0217)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5学分)改为(0920)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已通过该专业中上述原有课程的考生可对应顶替上述改动后的课程,学分按对应改动后的课程学分计;毕业总学分要达到79学分。

另外,自2004年起,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专科)、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秘书专业(专科)、新闻学专业(基础科段)中所设置的“社会学概论”课程(6学分)将启用新的教材和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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