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评卷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工作水平,决定自2013年开始实行自学考试网上评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卷模式

试卷与答题卡分别印制,考生作答全部在答题卡上。评卷时先将考生答题卡采集成电子图像信息,并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电子图像分别储存。选择题使用计算机程序评分。非选择题由评卷教师在网上评分,每题至少由两名教师各评阅一次,取两评得分的均值为该题得分。计算机自动合成分数,保留得分轨迹。

二、答题卡和试卷格式

(一)答题卡

答题卡除个别课程(含画图、作文等内容的课程)单独设计外,其他课程全部使用通用答题卡,格式如下:

1.规格:A3纸张;

2.基本信息栏目: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填写栏,考试课程名称和代码填写栏,条形码粘贴区,缺考信息涂点等;

3.答题注意事项栏目;

4.选择题答题区域:每题均设置A、B、C、D、E 5个信息点;

5.非选择题答题区域:设大题号填写栏目(单列设置)和答题区域。小题号不单独设置填写栏目,考生在答题区作答必须标明题号。

(二)试卷

试卷上只印制试题和答题注意事项,不留答题区域。

三、考务管理工作

实行网上评卷后,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也作相应调整。

(一)试卷、答题卡的领取与分发

1.标准考场为30人,试卷、答题卡均按每袋30份封装。

2.每场考试开考前30分钟,监考员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和座次表等,经核验无误后直达考场。

3.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验示并启封答题卡袋,检查核对数量及印刷质量,无误后分发给考生。指导考生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课程名称及代码。监考员将条形码逐个粘贴在考生(含缺考考生)的答题卡上。

4.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当众验示并启封试卷袋,检查核对科目、数量及印刷质量,无误后分发给考生。指导考生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监考员在开考30分钟后填写试卷、答题卡袋面的有关栏目,填涂缺考考生答题卡的缺考标记信息点,填写缺考考生登记表,并在缺考、空白答题卡上的姓名栏目分别填写“缺考”、“空白”字样。

(二)考生必须自觉遵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守则》(见附件1),维护良好的考场秩序,并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见附件2)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选择题答案信息点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答案使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书写。不准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保持卡面整洁,严禁将答题卡折叠、污染、穿孔、破损等。

非选择题作答,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依次进行,大题号写在“题号”栏,小题号写在答题区,对一时不会做的试题要标明题号,并留出适当的答题位置。未标明题号的答案、未按题号顺序书写的答案以及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均按无效对待。

(三)备用答题卡的使用

答题卡袋启封后,若发现答题卡数量不足、纸张残缺、字迹模糊、缺印等情况,由监考员调用本考场缺考考生答题卡考试,本考场无法解决时,报告主考,经确认后启用备用答题卡,废卡装入备用答题卡袋之中。因考生原因答题卡原则上不予更换。

(四)考生条形码由省考试管理中心制发。市(区)应于考前对条形码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条形码由监考员负责粘贴在考生答题卡上,考生要对所贴条形码进行核对,一旦发现错误立即报告监考员,监考员应报告主考启用备用条形码将其覆盖。

(五)监考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工作程序》(见附件3)组织考试。考试期间的偶发事件,按《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见附件4)处理。对重大意外事故,须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理,并立即上报。对考生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六)试卷、答题卡的回收、封装与保存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试卷和答题卡(含缺考和空白卷、卡)全部回收,不装订。答题卡须同侧同面按座位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整理清点(空白答题卡放在最后),经专人检查验收合格后,套上塑料袋装入答题卡袋密封,封口时粘贴封签,不粘贴袋盖。答题卡按省考办要求时间送指定地点。试卷如数收齐密封后留市(区)考办封存备查。

备用试卷、答题卡及使用说明一并上交省考办。

(七)市(区)应于当次考试结束后五日内建立并上报缺考考生数据库,请务必加强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四、暂不实行网上评卷的课程。美学原理、平面广告设计等课程(课程名称见附件5)暂不实行网上评卷,仍采用原来的考试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评卷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市(区)考办要充分认识该项改革的目的意义,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考务管理工作的变化和新的要求,切实做好对考点的培训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3年3月26日

附件1: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考试通知单等有关证件,于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考试通知单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以便核查。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物品进入考场。数学类课程不准携带计算器,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须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课程及代码等。监考员贴好条形码后,考生须核对条形码是否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相一致。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均为无效卡。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能答题,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在答题卡上做标记,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七、对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八、交卷之前不准离开座位和考场。如因健康原因必须去厕所者,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在开考前主动出示,去厕所时须经监考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附件2: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发现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缺印等现象,应立即举手报告。检查无误后,使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在规定的栏目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考试课程及代码,并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三、条形码由监考员负责粘贴。考生要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与自己填写的相一致,如有错误立即报告。

四、选择题答案必须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对应信息选点,改错时应使用塑料橡皮轻擦干净,切不可擦破答题卡。

五、非选择题答案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在答题区域内书写(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图,确定后,再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描写清楚)。考生答题时,要提前对版面做好整体规划,然后按题号顺序答题,大题号写在“题号”栏,小题号写在答题区。先组织好语句再落笔,尽可能减少答案的涂涂改改,以防答题位置不够用,如遇有一时不会的题目也要标明题号,并留出适当的答题位置。未标明题号的答案、未按题号顺序书写的答案以及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均按无效对待。

改错时应将错误内容划去,然后在划去内容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

六、保持卡面整洁,不得折叠、污染、穿孔或破损等,严禁在条形码和定位点(黑方块)周围涂写或做标记。

七、答题卡因考生原因原则上不得更换。





附件3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工作程序

时间 监考工作内容 规范用语(监考员必说)
开考前30分钟 1.监考员、工作人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主考宣布各考场监考教师名单并强调注意事项。2.核对钟、表,校准时间。
3.监考员领取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等,核对试卷袋上的考试科目是否与本考场的相一致;检查试卷袋、答题卡袋的密封是否完好。4.核查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佩带监考证等直达考场。
开考前20分钟 5.组织考生入场。逐一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核对《考试通知单》上考点名称和考场号,检查并禁止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入场。指导考生按《考试通知单》上的座位号入座。 1.请同学们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严禁携带规定以外物品。2.请将《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试通知单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
开考前10分钟 6.组织考生学习《考生守则》、《考生答题须知》,强调考试注意事项。7.监考员当众验示并启封答题卡袋,检查答题卡数量及印刷质量,无误后分发。8.指导考生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课程名称及代码。9.将条形码逐个粘贴在考生(含缺考考生)的答题卡上。 3.现在宣读《考生守则》。4.现在启封答题卡,请同学们查验密封。5.现在分发答题卡,每人一张;请检查答题卡印刷质量,发现问题举手报告;使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课程名称及代码;要保持卡面整洁,不得折叠、污染、穿孔或破损。6.请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与自己填写的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者举手报告。
开考前5分钟 10.监考员当众验示并启封试卷袋,检查试卷科目、数量及印刷质量,无误后分发。指导考生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11.将课程名称及代码写在黑板上。12.提醒考生认真检查试卷及答题卡正反面,凡出现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缺印等现象者,予以更换。13.提醒考生注意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7.现在启封试卷,请同学们查验密封。8.现在发卷,这套试卷共×页,请同学们检查试卷页码和印刷质量,发现有页码不全、印刷有漏印或不清晰的,立即举手报告。9.使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在试卷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10.请认真阅读试卷和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开考信号发出前不准答卷。11.注意:所有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上,选择题答案使用2B铅笔填涂对应信息点。非选择题答案使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在规定的答题区域标明大小题号,顺序作答。
正式开考 14.开考统一信号发出后,监考员宣布考试开始。15.一名监考员在考场前台监控考场纪律,另一名核对考生答题卡上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课程代码及名称与条形码上是否一致,再次核对考生本人与“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是否相符。若有问题,立即查明,及时处理。16.考试过程中,监考员要坚持一人在前、一人在后认真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17.监考员应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考生各种违规行为。 12.现在开始答卷。
开考15分钟后 18.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开考30分钟后 19.监考员按要求准确填写试卷、答题卡袋面上的相关内容。20.填涂缺考考生答题卡上的缺考标志信息点,填写缺考考生登记表,并在缺考及空白答题卡上姓名栏目分别写上“缺考”、“空白”字样。
终场前30分钟后 21.允许考生交卷出场。
终场前15分钟 22.提醒考生掌握考试时间。 13.本场考试还有15分钟结束。未将答案涂写在答题卡上的,请抓紧时间涂写。
考试结束 23.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停笔起立。提醒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整理后放在桌面中央。24.监考员收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清点无误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场。25.用黑色笔迹签字笔将违规考生如实记录在《考生违规行为记录单》上,切勿将《考生违规行为记录单》装入试卷袋或答题卡袋内。 14.宣布“停止答卷,全体起立”。请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整理后放在桌面中央,待监考员清点无误后离开考场。
考试收尾 26.监考员负责将全部试卷及答题卡收集整理。按座位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答题卡(缺考考生答题卡放在其座号位置、空白答题卡放在最后)。27.监考员将整理好的试卷及答题卡交验卷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后,分别装入卷、卡袋密封。28.验卷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试卷及答题卡数量和顺序是否准确,条形码(包括缺考考生条形码)粘贴是否规范,卷和卡袋的面、缺考考生登记表、考生违规行为记录单填写是否完整。29.复核无误后,监考员将密封好的试卷袋、答题卡袋、缺考考生登记表、考生违规行为记录单和“考场座次表”等有关材料交考务人员,办理签收手续。30.考点按要求及时将试卷、答题卡等考试资料送到市(区)考办指定地点。

附件4: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序号 事件 处理办法
监考员 考点主考
1 考生遗失有关考试证件或证件信息不一致 无准考证或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不得入场。无身份证的考生,可以凭派出所出具的贴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证明入场。 掌握考生情况。督促监考员认真查验考生证件情况。
2 考生坐错位置 如果是本考场考生,立即责令其坐到相应座位;如果是其它考场考生,应稳定考生情绪,立即通过场外督查报告主考。 责成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立即查明考生的确切位置,安排考生入场考试。
3 发现考生与身份证件或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不符 立即报告主考,确系替考者,要求考生在有关材料上签字后离场。怀疑替考者,考后将考生带到考点办公室核实。 核实情况,按规定处理,并作记录。
4 发现考生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 考前提出要求,开考后仍不交送指定地点者,所带物品予以暂扣并如实记录。 核实具体情况,按规定处理。
5 试卷启用前,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异常迹象 暂停拆封并立即报告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 立即报告市(区)考办负责人和省派督查员,共同查验取证,并将异常情况作记录;将有问题的试卷封存待查;追查异常原因,如有失密、泄密等事件发生,立即上报,同时启用备用试卷,如无备用卷,按省考办的要求执行。报经省考办同意后补足因此延误考生的考试时间。
6 试卷启封时,发现所发试卷与考试课程不符 立即装入试卷袋内,通过场外督查报告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应尽量避免无关人员接触试题。 立即报告市(区)考办,要求将应考科目试题送达考场,并经省考办同意可补足延误时间;更换监考员,对原监考员采取隔离措施,直至装错试题科目考完为止;作好记录。
7 试卷袋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损坏等情况 调换本考场缺考卷考试,如本考场无法解决,则报告主考。 报告市(区)考办,获准后启用备用卷,补足所耽误的考试时间,并作记录。
8 考试中,考生用具不符合规定或无法正常使用 考生不得离座,监考员协助解决;监考员难以解决时通知考场外工作人员帮助解决。 每考场准备一定量的2B铅笔、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和橡皮等。
9 因试题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 如属个别现象,可参阅其他考生的试卷当众答复;如整个考场的试卷一处或几处字迹不清,则立即报告主考,并作记录。 立即报告市(区)考办,听后答复。
10 发现试题出现明显错误,但无勘误说明 不作回答,立即通过场外督查报告主考。 及时上报,得到更正通知后立即更正;在未得到答复前维持原状,并将情况如实记录。
11 考生提出上厕所的要求 报告主考。 了解情况,查看医院证明,安排工作人员陪同如厕。
12 考生在考场内发生晕场、突发疾病等突发情况 立即报告主考。经简单治疗能坚持考试的,鼓励其坚持考试(所误时间不补);难以坚持的,允许其退场治疗,但不得再次入场,并作记录。 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隔离治疗,直至该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方可解除隔离。
13 个别监考员发生晕场、疾病情况 通过场外督查报告主考。 及时安排治疗,并立即安排机动监考员接替工作。
14 考生在考场内喧哗 予以制止,制止无效者,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通过场外督查将其带至考点办公室处理。同时报告主考,并作记录。 核实情况,报告市(区)考办。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15 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尽力追回,同时立即报告主考,并作记录。 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按有关规定处理。
16 考生故意撕毁考试材料 报告主考,并作记录。 核实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17 条形码残缺 将残缺的条形码仍予以粘贴,并作记录。 核实确认。
18 条形码粘贴错误 条形码保持原样,报告主考并作记录。 主考确认后,启用备用条形码覆盖已贴的条形码。
19 未列入本办法的突发情况 报告主考。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66号)处理。

附件5: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不实行网上评卷的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599 素描(三)
2 00640 平面广告设计
3 00674 色彩
4 00675 构成(平面、色彩、立体)
5 00705 表现图技法
6 00709 室内设计
7 00710 家具设计
8 00711 展示设计
9 00713 字体设计
10 00714 插画技法
11 00717 POP与DM广告设计
12 00718 标志设计
13 00719 机构形象设计(Ⅵ)
14 00967 中国画
15 00968 造型基础
16 06415 美学原理
17 06638 园林建筑设计
18 06640 园林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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