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
文史类和高职教育单招招生计划汇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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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计划的补充说明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提供的是对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下达的是对教育部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下达的2018年普通高校在陕文史类、艺术(文)类和高职教育单招分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汇编,共分为提前批本科、提前批专科、单设本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和高职教育单招8部分。为便于考生理解汇编中的相关信息,现做如下说明:
一、院校及专业有关情况说明
院校名称前的四位数字为院校代号,院校名称后的数字为其在该科类、该批次招生计划总数;专业名称前的两位数字(或英文字母)为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后的数字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专业名称后如有加注,注明的内容包括有培养方向(或目标)、学制(本科未注明者为4年,专科未注明者为3年)、外语语种(未注明者为不限外语语种)、口语要求(要求提供外语口试成绩的注明为“加试口语”)、教学地点(未注明者,院校地址即为教学地点)、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暂未确定的为“年收费待定”)、招生对象、录取规则等信息。部分省内院校有两个院校代码,其中一个属于该校比较特殊的招生类型(专业),比如中外合作办学、足球单独招生等。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区分。
二、提前批本科普通类计划说明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公安(司法)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硕分流培养、免费师范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和专业。此类计划按照投档录取的顺序依次分为A、B、C三段。其中A段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公安(司法)院校和专业;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C段为除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公安(司法)院校和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之外的所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
(一)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
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文件规定,报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2.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3.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录取批次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文件规定执行。报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省军区统一安排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军校专业后的[指挥]、[非指]是该专业的“专业类别”,专业类别之后是该专业对身体标准的要求,共包含15种。如某专业类别后注明“指挥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意思是该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取得指挥专业和潜艇专业体检结论都合格,方可录取。报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的上线考生,根据志愿、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分科类和性别)与上线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名单。录取投档时,除考虑考生志愿、总分、性别、体检综合结论合格外,还将考生体检单项合格结论纳入投档过滤条件之中。对于志愿、总分、性别、综合结论均符合投档条件,但是其单项体检合格结论中没有任何一项符合报考院校所需的单项体检合格要求的考生,将不予投档。
(二)公安(司法)院校公安专业
报考公安院校及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政治考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文、理)、禁毒学(文、理)、警犬技术(文、理)除外〕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治安学(文、理)、禁毒学(文、理)、警犬技术(文、理)专业、铁道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要参加由省监狱管理局组织的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安排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录取的公安专业,学校均不组织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录取时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西北政法大学录取时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
(三)免费医学定向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29号)规定,延安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和西安医学院3所院校招收免费医学定向生,学费全部由国家承担。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被录取的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先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免费医学定向生只招收农村学生。具体条件为: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招办将所有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的考生信息分发给相关市、县(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B段录取,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通过征集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区)生源。计划按“定向XX市XX县(区)就业”编制,以便于考生填报志愿时对就业区域进行选择。
(四)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院校代号1017)仅限应届生报考,面向全省招录,要求参加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的政审和面试,省国家密码管理局联系电话:029—85581795。
(五)空军招飞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2018年军队院校招收选拔飞行学员计划》的通知,结合2018年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在陕招收飞行学员简章,计划在陕招收飞行员总数85名,只招男高中生。填报空军招飞志愿的考生须经空军招飞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合格,本人政治考核承诺属实,方能报考,外语语种限英语、俄语。最终录取结果根据参选考生招飞检测、高考成绩、志愿填报及空军招飞录取原则等情况适当调整。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组织计划科:0931-4865353。
三、提前批专科普通类计划说明
(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报考公安院校及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政治考察。
铁道警察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公安专科专业执行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定向培养士官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文件规定,西安航空学院等22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招收定向培养士官。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分应届、往届);2.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3.要求政治与身体条件符合征集义务兵规定;4.高考成绩达到陕西省高职(专科)相应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计划安排在提前批专科。填报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格检查、面试和政治考核。未尽事宜,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办理。
(二)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和洛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定向培养的邮政企业订单生,执行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计划安排在提前批专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根据中央统一安排,承担面向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和洛南县的定点扶贫任务,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和陕西邮政共同负责其中的教育扶贫项目,即“面向扶贫地区贫困户学生招生,对取得毕业证等证书的贫困学生,统一吸纳到邮政企业参加工作”。考生需要通过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组织的面试,入学后须与陕西邮政及学院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具体面试要求及安排详见学院招生网站。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311—85998903、85998905。
四、专项计划说明
单设本科批次是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分A、B两段。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北京大学等高校面向我省56个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定向招生;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西北大学等省属本科一批高校面向我省65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区)定向招收农村学生。只有通过县(区)招委会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
单设本科批次的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录取办法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在陕录取普通批次的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公安部、司法部及国家林业局所属各院校的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与公安部、司法部及国家林业局所属各院校的普通招生同时投档,通过资格审查的贫困地区考生在填报志愿后还须通过省公安厅组织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政治审查。
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将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举报并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的,将取消其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的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学校、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自主招生计划说明
自主招生(含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供高考成绩达到有关院校要求、通过高校资格审核及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考生填报。考生根据本人公示的高校和专业名称,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高考招生计划栏公布的自主招生高校与专业信息中,查找对应的专业代号及专业名称,所有专业均无计划数。查找不到对应专业时,考生应及时与拟报考高校联系,由高校核实专业后报陕西省招办增补。
自主招生志愿安排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前,分A、B两段。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仅供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仅供我省65个国家和省级贫困县通过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农村考生填报。
六、定向招生计划说明
专业名称后注明“定向××就业”,是指报考该专业且被录取的考生,毕业后须到所指定的部门或行业就业。此类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
专业名称后注明“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报考者必须是已报名参加当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应到县(区)招办领取并填写《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录取时是否参考该《申请书》由招生院校决定。
陆军工程大学面向人防系统定向培养招生安排在普通本科二批录取。其新生入校后不参军,毕业后由人防系统考核并择优录用,入学后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进行注册。
七、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教育部规定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15所参照管理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为面向全国招生。因此,本汇编中上述45所院校(专业)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均未标明招生计划数。其中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为: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15所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普通高校为: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4个本科专业)、内蒙古艺术学院(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4个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浙江音乐学院、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的部分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专科分A段、B段两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管理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艺术类本科B段为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艺术类本科C段为除A、B段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艺术类专科A段是省内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艺术类专科B段为除A段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对参加本校专业课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可不编制来源计划。本汇编中除以上所列院校(专业)外,其他未标明招生计划数的院校(专业)即属此种情况,符合我省相关规定,参加这些高校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按公布的专业填报志愿。
填报各类别艺术类专业志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实行全省统考。汇编中艺术类专业名称后如只注明“美术类”、“播音编导类”,统考合格考生即可分类填报;如专业名称后注明“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且“须校考合格”,须统考和校考均合格考生方可填报。
(二)省内高校音乐类、舞蹈类实行联考,联考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省内院校相关专业志愿,院校招生专业要求的联考成绩类型在专业名称后注明(例如:使用陕西省联考“音乐学A1”成绩)。
(三)省内高校表演类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校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其志愿。
(四)省外高校除美术类、播音编导类外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校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其志愿。部分省外高校未组织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校考,要求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在其专业名称后进行了注明(例如:使用陕西省联考“音乐学A1”成绩),联考合格考生可填报其志愿。
(五)部分院校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与文化课成绩各自折算一定比例的方式录取,还有个别院校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这些美术类专业无法参加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本汇编中均作了相应标注,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区分。
八、录取批次说明
各院校在陕招生录取批次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院校在陕录取的实际情况,经院校申请、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的。有的院校在陕录取批次与在其他省份所安排的批次不同,在取消本科批次设置之前,此类现象属正常情况。关注院校在不同省份录取批次安排情况的考生,应直接向招生院校进行咨询,慎重作出自己的选择。
九、高职教育单招招生计划说明
高职教育单招招生计划招收对象为 “三校生”(即中专、职高和技校毕业生),汇编中分本科、专科公布计划。此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8∶00,录取与提前批次安排在同一时间段。
需要特别提醒考生的是:考生填报志愿除严格依据本汇编所公布的招生计划外,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或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查阅。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避开自身条件受限的院校和专业,因自身条件不符合院校招生章程要求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汇编由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汇总编撰。本说明中有关招生政策等未尽事宜,请参阅《关于印发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招办〔2018〕11号)及其他有关招生工作文件,并请关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编撰时间紧张,本汇编难免谬误之处,一旦发现将通过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和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发布更正,望广大考生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