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西师范大学,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我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2018年教师资格考试在我省的考区分为陕西师范大学考区和各市(区)考区。

全省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统一在西安考区报考。

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设在校内。笔试考区分为考区1和考区2,本校全日制免费师范在校生在考区1报考,本校全日制非免费师范在校生在考区2报考。面试考区分为考区1、考区2和考区3,本校全日制免费师范在校生在考区1报考,本校全日制非免费师范在校生在考区2报考,全省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面试在考区3报考。

各市(区)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在所属考区报考;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陕西师范大学除外)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市(区)考区报考。

二、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一)报名流程: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二)网上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8∶00至19日18∶00;

审核时间:2018年1月16日8∶00至20日18∶00;

缴费时间:2018年1月16日8∶00至21日12∶00;

报名网址:http://www.ntce.cn。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笔试安排见附件1,笔试科目见附件2)。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四)试卷申报及领取时间

各考区报名审核、考场编排等工作统一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 “考务管理系统”)上完成,网址:http://kaowu.ntce.cn。考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负责,各考区系统用户申请原则上不再增加(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见附件4),确需新增或修改用户,需经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并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后建立。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题及答题卡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各考区须于2018年1月24日前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安排表》(见附件5);2018年1月29日前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点及试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题申报表》(见附件7);2018年3月15日各考区派专人持介绍信到省考试管理中心印刷厂领取试题、答题卡及条形码;2018年3月18日将试题及答题卡送达省考试管理中心评卷工作站。

三、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报名流程:考生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二)网上报名、现场信息确认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8∶00至22日18∶00;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按《2018年上半年陕西省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时间执行;

缴费时间:2018年4月19日8∶00至24日12∶00;

报名网址:http://www.ntce.cn。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至20日(面试科目见附件3)。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四)试题光盘申报及领取时间

各考区须于2018年4月25日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安排表》(见附件5)、2018年4月26日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点及试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试题光盘申报表》(见附件8);2018年5月17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省考试管理中心领取试题光盘和加密锁;2018年5月21日将面试成绩光盘、试题光盘和加密锁送交省考试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各考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的精神,切实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组织机构,各司其职,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二)笔试一律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员。面试考点必须符合面试环境要求,确保网络和设备配备到位、正常运行,考场按面试要求编排和配备监考人员。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正确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入场检查,考生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防利用通讯工具作弊和代考行为的发生。

(三)各考区要切实做好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面试试题光盘、加密锁实行分离管理(至少分两人保管)。面试结束后,各考区要监督考点卸载、清除面试系统和有关数据,回收试题光盘、考生备课纸、试题清单及考官评分表等材料,统一存放在各考区考试机构备查,按规定格式制作面试成绩光盘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

(四)切实做好面试考官遴选和培训工作。各考区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选聘面试考官,所有面试考官上岗前都要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面试考官培训要注意结合面试测评实例开展案例教学,通过培训使所有面试考官熟悉考试标准、面试大纲和面试评分细则,熟知面试工作规程,掌握评分要领,统一使用面试测评系统进行评分,确保面试评分公平公正。

(五)做好面试测评系统管理员培训工作

各考区要认真执行首席技术负责人(CTO)培训制度,做好各考点面试测评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操作规程,妥善处置应急事项,保证测评软件系统的平稳运行。

(六)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考试组织管理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157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应对和处置,同时要严格履行考试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七)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

(八)各考区要按要求做好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受理工作。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考区的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区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考区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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