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成人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1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要求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和省招办要求做好复查工作。

二、复查内容

1.复查新生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录取名册、电子档案、《新生登记表》及相片与本人是否一致,重点核实持临时身份证、新办身份证新生身份及外省籍新生身份。

2.复查新生是否符合录取条件,即:专升本新生是否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照顾类考生是否符合相应的照顾条件。

三、复查程序

1.各学校组织人员,在新生入学阶段做好登记、自查工作。新生报到时,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2011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新生登记表》(见附件),并在该表上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一张。学校受理登记人员须在该表上签名,对登记结果负责。

2.各学校将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录取名册与考生电子档案和《新生登记表》逐一核对,核对无误后签署学校审查意见。

3.对冒名顶替入学者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4.2012年3月30日前,各学校将复查工作小组名单和复查情况书面报送省招办成招处。

新生入学报到结束后,省招办将组织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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