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报考成人高校护理类专业考生名单公示

为了维护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根据《2017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7〕25号)报考条件要求,现将2017年陕西省报考成人高校护理类专业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时间:9月30日至10月13日,发现弄虚作假者可在法定工作日实名举报,凡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公示后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上交本人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不得发给准考证,并取消报考资格。

3.考试结束后,省招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复核考生证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将复核情况通告有关部门。

举报电话:

省考试管理中心 029-85221726 85221782

西安市029-87805950

铜川市0919-3192301

宝鸡市0917-2790610

咸阳市029-33283162

渭南市0913-2021210

榆林市0912-3231926

延安市0911-2118285

汉中市0916-2255449

安康市0915-3207779

商洛市0914-2322792

杨凌区029-87033912

附件:2017年各市(区)报考成人高校护理专业考生名单(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延安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区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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