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于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考试时间:外国语和医古文水平考试时间为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为14∶30—17∶30。

2.考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雁塔西路76号)、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咸宁西路28号)。

3.请考生务必在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内容,了解《考生须知》,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至少提前1个小时抵达考点,配合考点做好入场检查工作。因考点校园车位紧张,请各位考生尽量避免驾车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通过人脸识别核验身份,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考前1小时开始进入考场,须于开考前15分钟入场完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5.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等。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准考证》的,不得进入考点。

6.考生须携带的考试用品为: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的考试用品为: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

我省考场统一配备挂钟和橡皮,考生严禁携带文字资料、纸张、手表、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橡皮、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特别强调: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开考前应主动按要求放在指定区域,否则开考后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论处。

7.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8.考试全程视频监控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9.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7月上旬公布,考生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和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进行成绩查询。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考点联系电话:029—82656028  029—82657802


附件: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陕西省考点考场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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