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西安石油学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4月10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将200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经济类:单科50(75);总分:应届302分,往届297分;

工学:单科38(57);总分:应届272分,往届267分;

管理类:单科49(74);总分:应届312分,往届307分。

二、复试时间

2003年4月23日至25日。

三、复试要求

1.复试科目分为专业课笔试、面试及外语口语三部分;各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40分,40分,20分;复试内容由各专业确定。

2.各专业应由5人以上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的成员应由院系领导、学科带头人和指导教师组成(其中有1人专门负责外语口语测试)。复试小组成员均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为奇数。

3.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4.研究生部给各系提供统一格式的复试记录单,各复试小组应按要求填写,并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名后交研究生部。

四、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部统一管理,并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五、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由研究生部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各专业原则上均采取差额复试。

六、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研究生部安排的考生身体状况的检查工作。体检在校医院进行,时间为4月23日至25日。

七、公示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部将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进行统计、排队、公示,接受考生及各方监督。

八、其它

各系部应根据以上要求,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及复试实施细则(包括复试时间、地点及办法等),并于4月20日前报研究生部。

西安石油学院研究生部

二00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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