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206所)二○○三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做好二○○三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工作,我所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制订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制订复试标准和复试办法并事先公布,确定复试名单,安排复试。

我所招生的专业是: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082601)属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国家制定的分数线为:应届260分,非应届255分,单科35(53)分,我所以这一政策为指导,严格执行。

二、复试实行“差额制”,复试录取比例为1:1.2。

三、对于确定的复试考生,先进行体检,身体合格的考生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复试。

四、具体复试分为两大部分,满分300分。

1.英语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各为50分,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20分钟,测试成绩为满分100分。

2.成立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面试和笔试。考核成绩为满分200分。

a. 面试以问答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40分钟,测试成绩满分50分。

b. 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

附评分表:

学生姓名
专业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0~3 3~6 7~10
精神面貌 一般 良好 颇佳
表达能力 较差 一般 较好
基础知识 较差 较扎实 扎实
应变能力 较差 一般 较好
本科专业与我所专业相近情况 无关 较接近 相同
总分 50分
评委意见 录取() 不录取()

评委签字:

年月日

3.复试时间在4月11日至5月初进行。

4.汇总复试总成绩,按分排序,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206所)研招办

200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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