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了做好我校2003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

学校根据各专业初试情况等有关因素,已将招生名额(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单采取差额方式确定,复试人数按招生指标120%以内的范围确定。当上线考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时,实行等额复试。只有上线考生数大于指标数,才实行差额复试。

上线人数(包括推免人数)小于指标数时,可以在指标范围内从校外调剂考生。从校外调剂考生时,应先到研招办办理有关手续。调剂时遵循报考重点院校(包括科研单位)考生优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总分高的考生。

原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是否参加复试,由各单位决定。

二、复试的具体办法

1、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专业内容笔试、专业内容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复试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100分,专业面试占40分,外语口语测试10分。体育教育训练学、音乐学、美术学三个专业的笔试部分可视具体情况,采用现场测试或现场表演、演奏等。

2、笔试、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在90分以上者(含90分),将复试总成绩的20%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并确定计划内、计划外指标。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2门业务课复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业务课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若两门加试科目复试成绩均合格时,录取原则与其他考生相同。

5、200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工作由各院(系、中心)组织,其中专业课的笔试部分要求按专业(相近专业可合并)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各单位必须将笔试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报研招办,学校将进行检查、监督。

三、时间安排

4月10日,学校召开各单位主管领导会议,安排复试工作;

4月11日,各单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将名单送研招办进行审核;

4月12―13日,研招办向有资格参加复试考生寄发复试通知书;

4月14日,研招办将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学校及研究生处网页公布;

4月22日,参加复试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到研招办办理报到手续;

4月23--24日,各单位组织复试,确定考生复试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

4月25日下午6时前,各单位按专业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人员名单(包括计划内人员、计划外人员)及录取递补人员名单(按顺序);

4月26日,各单位将研招办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包括计划内、计划外人员)向复试考生公布;拟录取为计划外的考生自愿填写交费申请单(要求单位主管领导在交费申请单上签署意见,并由单位及时统一送交研招办),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凡不填写交费申请单或已填写申请单而不在规定时间交纳费用的,不予录取。

4月27 --28日,复试考生在校医院进行体检;

4月29日前,各单位将复试考生的有关档案材料送交研招办。

四、几点要求

1、为了保证研究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研究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吕九如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处副处长吴保卫同志担任,成员包括校内各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学校纪监部门的同志及研招办负责人。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本单位研究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单位有关领导和招生专业的导师组组长。

2、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组长一般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或该专业导师组组长担任,成员要包括有关研究生导师。

3、推荐免试生由于已经进行过复试,因此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校根据有关原则确定。

4、关于调剂第二志愿考生的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未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不得参与调剂;未按教育部要求使用统考科目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跨门类不能调剂;各专业学位考试、统考、单独考试亦不得相互调剂。相同或相近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可调剂录取,但业务课必须相同或相近。

有关专业在调剂校外考生时,应先到研招办办理有关手续。调剂时遵循报考重点院校(包括科研单位)的考生优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总分高的考生。

5、对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加强复试。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科目,其中笔试科目不得少于两门,确定考核内容时要充分考虑专业覆盖面。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03年4月9日

附: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

一、4月22日,考生持复试通知单到研招办报到。经审核后,研招办在复试通知单上注明“已报到”字样并加盖公章,考生再到所属院(系、中心)报到。同时向复试考生发放交费申请单,最后确定拟录取为计划外人员填写交费申请单(拟录取为计划内人员不填写)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后交到有关院(系、中心)。

二、4月23日--24日,各单位组织复试。

三、4月25日下午6时前,各单位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送交研招办审核。要根据学校分配的招生指标,按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要按专业分别确定拟录取的计划内人员(包括推荐免试人员、计划内非定向生、计划内定向生)、计划外人员(包括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生)、递补人员(按顺序)名单。

四、4月26日,各单位将研招办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包括计划内、计划外人员)向复试考生公布;拟录取为计划外考生自愿填写交费申请单。

五、4月26日下午6时前,各单位将拟录取为计划外考生交费申请单送研招办。

六、4月27--28日,在校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国家规定,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体检。请各单位督促复试考生及时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者,按体检不合格对待,不予录取。

七、4月29日,各单位应将复试考生的档案材料以及“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由专人送交研招办审核。复试完毕,各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及时送到研招办。

八、4月29日,拟录取考生办理有关手续。拟录取为计划外考生到研招办领取交费通知单,凭此单务必在5月15日前将全部培养费用交到学校财务处,不按时交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定向生、委培生应分别领取定向、委培合同书(一式三份),与定向、委培单位签署后,务必于2002年5月15日前将合同书送(寄)至研招办,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0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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