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西安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研究生录取工作有关精神及西安外国语学院硕士生招生计划的要求,我院制订了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文学专业复试,要求初试总分达330(应届考生)、325(非应届

考生),业务课达到85分,政治及二外达到53分。理科类专业复试,要求业务课达90分,其他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按照计划与复试人数1:1.2的比例按成绩高低次序选择合格生源。

二、复试办法:

1.复试科目:专业课面试、第二外语听力测试、同等学力笔试。

2.复试评委每五人一组,由各专业副教授职务以上教师组成,另外两名工作人员由专业教师担任,承担记录、核算成绩任务。

3.复试程序:参加复试考生按组提前20分钟决定复试次序,面试每位考生10分钟,成绩以5个评委打出分数的总分的平均分计。

4.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复试包括文章阅读能力15分;语言表达能力15分;语音语调准确性15分;语法准确程度10分;语言文化知识面15分;研究方向特长10分;反应速度10分;礼节、以及思想倾向等10分。

考试满分为100分,每个问题回答时错误不能超过5个。

5.文学类同等学力笔试内容包专业基础、写作;人文地理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人文地理学、空间经济学、地理信息系统导论。考试时间三个小时,满分100分。

6.录取分数线:复试成绩以复试阶段平均分计,录取成绩以初试和复试平均分计。

三、复试日程:

1.报到、体检:4月24日。

2.文学类专业二外听力测试:4月25日8:00―8:30

3.各专业面试: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4.同等学力考生笔试4月26日上午8:30―11:30

西安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

西安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3年4月14日

2003年4月14日

微信 微信
微博 微博 数字报 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