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录取工作意见

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录取质量,增强录取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2002]13号及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2003]第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指导思想

1、近年来,由于报考研究生人数剧增,加之今年硕士生招生加大复试权重,故各部门要严肃、认真、细致的对待复试工作。

2、录取过程要坚持择优原则,全面衡量,宁缺毋滥,使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

第二条、组织形式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优秀人才,我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第三条、组织机构

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陈明华;副组长:周立;

成员:赵馥洁、段进鹏、严存生、汪世荣、王士伟、宣炳昭、贾宇、寇志新、吴明童、

徐德敏、窦玉珍、黄亚英、王楷模、韩汉卿、王健

第四条、复试方式和内容

1、我院研究生录取工作实行量化管理,未经量化考评,不得录取。各专业上线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按不同类别量化评分和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具体量化内容为:初试、专业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历加试、外语口语测试五部分。

3、具体量化以50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60%作为量化基础分。

(2)、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面试成绩(含综合审查)满分为40分。

(4)、本科毕业的考生加试成绩一律按满分5分计算。非本科毕业的考生一律要参加加试,加试成绩满分为5分。

(5)、外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5分。

以上五项相加之和为该生考试总分。

4、凡参加复试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法律硕士考生的量化内容和量化标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调剂复试

因我院一志愿考生已经饱和,故不接受二志愿调剂生。

西北政法学院

2003年4月

2003年硕士生复试工作日程表

1、5月6日下午2:30报到。

2、5月7日――10日体检、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历考生加试、外语口语测试及政审。

4、具体复试安排以5月6日公布为准。

西北政法学院研招办

200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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