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科学技术第四研究所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所有拟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

二、为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所成立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长担任,成员有所人事处领导、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200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录取工作。

三、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参加复试人员数应不低于本单位拟录取人数的120%。

四、 复试内容:

1、英语:

笔试部分:翻译一篇3000字外文资料,时间一小时。

外语口语水平测试:由专家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主要考核考生的听、说能力,每位学生测试时间为20分钟。

2、《通信原理》,笔试时间一小时。

3、专业课:由导师面试,主要注意了解考生的专业知识面,专业技术水平时间为半小时。

五、复试分数及权重:英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口试满分为30分;通信原理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占70分,合计300分。

六、拟录取考生标准的确定:

在复试过程中,笔试、面试和外语口试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如若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在150分以上者(含150分),将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七、对拟录取的考生要全面进行了解考核,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情况要考查,拟录取的考生在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时间基本确定在4月23、24日两天进行。

电信科学技术第四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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