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剑桥少儿英语培训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我省剑桥少儿英语培训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培训和考试规模。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要注重项目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报刊媒体、专栏、竞赛、表演等形式,对培训、报名、考试等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市(区)在审批培训机构时,要注意合理布局,便于小学生就近参加培训和考试。对尚未开展培训的地区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既要严格考察,又要积极扶持,力求培训考试规模有新的突破。对新审批的培训机构,应及时将有关批文及申办表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二、加强对培训机构和考点的年度评估,促进培训考试工作规范化。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考试中心中英中心的评估标准,树立品牌意识,巩固该项目在少儿英语学习中的龙头地位。对评估合格的培训机构,由市(区)考试管理部门签章,并在《资格证》上加盖认证印鉴。对管理不善、乱设教学点、培训人数过少、工作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统一考试的培训机构,应视情况撤消其项目培训资格。对各培训机构和考点的年度评估结果,请于2006年1月底前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

三、强化对上岗教师的培训管理。剑桥少儿英语上岗教师必须具有英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持证上岗。省考试管理中心每年组织两次教师培训班(分别安排在3月和9月的第二个星期天)。培训工作由剑桥少儿英语专家、培训官担当。除对新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外,还要对《上岗证》已过有效期的持证教师进行轮训换证,轮训换证时间安排与上岗教师培训同步进行。上岗教师以培训机构为单位进行管理,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要对培训机构和上岗教师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轮训换证,杜绝无证上岗,以保证剑桥少儿英语的培训质量。

四、严格口试考官的选聘和培训。剑桥少儿英语口试考官必须具有英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至少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各考点要根据考场数量,为每个考场配备1―2名口试考官。省考试管理中心每年举办两次口试考官培训会(分别安排在3月和9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各考点每次考试报名结束上报信息时,须同时上报口试考官名单,并将需要培训的考官登记表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

五、精心安排,认真组织考试。剑桥少儿英语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的第四个星期六。试卷分A卷和B卷。当次考试报考人数在500人以上的考点,可同时申领A卷和B卷。报考人数不足500人的考点,不得申领B卷。

2006年上半年考试日期为3月25日,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区)确定;上报报名信息截至时间为2006年1月15日;领取试题时间为3月22日;上交试卷资料时间为3月27日。

2006年下半年考试日期为9月23日,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区)确定;上报报名信息截至时间为6月30日;领取试题时间为9月20日;上交试卷资料时间为9月25日。

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名信息咨询电话:029―85236989;考试期间值班电话:029―85221771。

中英中心计划每年12月份增加一次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请各市(区)注意收集考点和考生的意见,并及时报省考试管理中心,以便根据我省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加考。

各市(区)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考试中心中英中心关于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陕试社考[2003]6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圆满完成2006年剑桥少儿英语培训考试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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