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计划

省上关于2003年度高中、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下达后,由各市(区)教育局、计委向各县(区)分解下达,下达的计划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年度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其基本办学条件及生源情况提出,经省教育厅、省计委汇总、核准后下达,并由省招生办公室在《陕西招生考试》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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