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西安外国语大学:

现就200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口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语口试时间为6月18日全天,6月16至17日报名。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时参加口试,逾期不补。

按照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外语口试需缴纳报名考试费35元。

二、全省安排西安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西外)招办、延安市招办和汉中市招办3个口试点。试卷领发等事项由西外安排。延安、汉中市招办要提前确定考点,并于6月15日前将考点情况函告西外招办(邮政编码:710061,电话:029-85309401,传真:85309500)。

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的考生在西外报名口试;榆林、延安市的考生在延安市招办报名口试;汉中、安康市的考生在汉中市招办报名口试。

各考点要认真做好外语口试工作,提早准备,安排布置好考点和考场。考点要有醒目的口试考点标志,正门内要有详细的报名地点和考场示意图以及通往考场的路标,考场周围要设警戒线,要在醒目位置设考风考纪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要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口试教师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宽严适度,给分准确,并认真填写《2006年陕西省高考外语口试成绩记录表》。考生成绩记录表要及时密封,全部交西外招办。西外招办负责将考生成绩录入计算机,刻入信息光盘,并将成绩记录表分市(区)整理,于6月25日前一并送交省高考试卷保管站。

三、西外、延安市招办、汉中市招办要认真做好口试教师、考点主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西外考点的口试教师由该校选聘;延安、汉中市的口试教师由西外各选派4名,差额部分从当地高校或中学选聘。选聘的口试教师必须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从事本专业教学3年以上、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外语口试。为确保口试质量,应选聘一定比例有外语口试工作经验的教师参加。教师名单请于6月15日前报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处。考点主考及工作的选聘条件执行《200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口试教师应于6月17日前持单位介绍信到口试地点报到。各考点要做好口试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

延安、汉中市招办应安排好口试教师食宿,承担其住宿、交通及劳务费,并协助教师处理好口试中遇到的问题。市招办应从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中按每个考生提取3元交给西外招办,作为外语口试命题、制卷、评卷、登分费用。

四、各市(区)、县(区)招办应将报名和口试时间、地点通知考生,提醒考生携带2006年高考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钢笔或圆珠笔参加口试。

○○六年五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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