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经济、管理、文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培养法学和其他社科类高级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及法学资料信息中心,是陕西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
学校具有70年建校历史,其前身是中国共产党于1937年9月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后历经延安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等发展时期,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并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1963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11月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几十年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6万余名法律、经贸、管理、新闻等领域的高素质人才。
学校现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347亩,校舍建筑面积49.5万余平方米。设有法律实务、物证技术、新闻传媒、商品金融等六个实验、实训中心;下设模拟法庭、文书检验、痕迹检验、 新闻摄影、广播电视、电子采编、商品实验、电子政务、经济金融等14个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5097余万元。图书馆藏有图书165万册,电子图书46万余册,中外文期刊2300余种,建有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
学校设有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安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教育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13个学院和体育教学部;承担全校11825名本科生及2000余名各类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学校主要培养德才兼备,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够适应新世纪司法、管理、经贸、新闻、外语等实际工作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现设有法学、哲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英语(法律英语)、新闻学(法制新闻)、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22个本科专业,涵盖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商学、工学四大学科门类。其中法学专业为陕西省高等学校首批本科名牌专业,具有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权。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同时具有留学生招收权。近几年来,本科各专业平均就业率达85%以上。
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理论、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学、新闻学2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陕西省唯一的法律硕士(JM)授权专业;具有在职人员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面向西北五省(区)及河南、山西、山东、广东、广西、内蒙省(区)招收函授、脱产本专科学生。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81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00余人。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6人,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40余人。90多名教师担任全国及省级学术团体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等学术领导职务,数十名教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的决策咨询、立法咨询专家。
学校重视学科建设,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法律史、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为省部级重点学科。
学校注重教学质量,较早实施了学分制、主辅修制,建构了课堂教学、实践实训、科研训练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出台了多项教改方案,在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践教学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方面有完整的质量标准。学校加大办学条件建设,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创造了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学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有多项教学成果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诊所式法律教育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学校在2001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结论。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学术空气活跃。设有马列主义研究所、法学研究所、高教研究所和21个学术研究中心;近几年来,教师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纵向研究课题99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68项;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法律科学》是全国“三十佳”、陕西省“五佳”人文社科学报,是学报类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的来源期刊。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司法部首批批准的司法鉴定中心,该中心依托学科优势,积极开展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先后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法律学院、德国汉堡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等40多所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和学术联系,多次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的学术会议。近年来,先后邀请了360余名国外专家来我校讲学,欧盟副议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及秘书长、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副主席等外国政要和国际著名专家学者先后来校访问、讲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方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我校立足西北,服务全国,以法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积极开展科研和社会服务,为建设国内高水平、国际有影响的西北政法大学的目标奋斗。
西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西北政法大学
二、校??? 址: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数: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八、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2003]16号文件执行。
十、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投档比例:110%以内。
4、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一般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5、对考生的专业安排,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6、对按规定加分投档的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数不超过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按规定降分投档的考生,降低分数不得超过20分,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及证书种类: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层次颁发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高职(专科)颁发专科毕业证。
十三、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 ???邮编: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电话:029-85385248???? 传真:029-85385730
E-mail:nwjwc@nwupl.edu.cn
2005年各地区成绩统计表
2006年各地区成绩统计表
我校在陕西省各专业录取成绩统计2004-2006
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韦郭路中段 ????邮编: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 ?电话:029-85385248
学校网址:www.nwupl.edu.cn ??E-mail:nwjwc@nwupl.edu.cn
???? ?>>>进入学院网站